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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_报废机动车用什么手续

报废机动车 机动车报废有什么要求?手续该怎么办? ●(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报废机动车

机动车报废有什么要求?手续该怎么办?

●(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车辆予以报废。
●不去报废最主要的是交通管理还要找你要养路费,所以还去补上行车证然后去报废(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不去报废最主要的是交通管理还要找你要养路费,所以还去补上行车证然后去报废(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如果我的答案对你有用麻烦点击有用,谢谢!
●不去报废最主要的是交通管理还要找你要养路费,所以还去补上行车证然后去报废(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车辆予以报废。
●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根据规定,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到交警队领表,经车管科批准,把车开的到回收公司,合格后,领取报废单,给补助,和购置新车手续。(对回答满意点有用)
●首先要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以审核同意后,将车辆交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回收部门收购,凭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车辆号牌、行驶证,到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大致是这么个流程,具体手续可以到车管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长沙机动车报废站在哪里

●万家丽路上有一家,叫汇金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浏阳也有一家叫长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拆解中心在永安那里。
●雨花区树木岭航空路86号

机动车报废期限

问题补充:最新的机动车报废期限
●家用轿车15年,出租车10年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合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它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它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便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分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八、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标准发布前已达到本标准规定报废条件的车辆,允许在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之内报废。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怎样查以报废的机动车

●不用查询,小客车(私家车公用车一般的小轿车)15年,两年一验车,货车8年,一年一验。全国统一。高档小轿车无年限,但超过15年以后每年交1万左右的费用,一年一验
●一、办事条件  凡领有本市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以上资料到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办理。车主填写《机动车报废证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登报声明车辆报废的收据,并在《机动车报废证明》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拓印号,由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统一代办报废手续,并将旧机动车送往旧机动车拆车厂拆旧解体。  办理车辆报废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8:00;  周五8:30-15:30  (二)受理地点:  1、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验车场: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  2、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漕溪路251号望族城5号楼2楼。  五、收费标准  报废手续费5元/辆沪计涉[92]191号  六、联系咨询电话  电话:58123456转54821、58120664(直线)。  电话:64085599(64843999)—807(809)、64834111。  七、监督(投诉)电话  56316664,65168168转54512

乐山机动车在哪里报废

●乐山马儿山
●这个事情你可以问下,交警大队!

机动车撞碎了怎么报废

●一、业务咨询与登记  业务咨询:客户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或电话查询车辆报废相关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为客户答疑;  业务登记:有报废车辆需求的客户请来电进行业务登记,我们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派我公司业务员负责跟进与协助。  二、准备报废材料  客户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私人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③机动车前后铁牌;  ④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⑤《授权委托书》及《车况登记表》(需签名);  注:若车主为非深户,需外加车主深圳居住证复印件。  (2)单位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③机动车前后铁牌;  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车一份);  ⑤《授权委托书》及《车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A、单位名称有变更、单位注销或被吊销的情况:a、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需提供有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变更或撤销文件;b、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注销或吊销证明(客户可登录深圳红盾网进行查询和打印);  B、报废车辆属事故车或火烧车的:事故车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火烧车需提供消防证明复印件。  C、若发现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或车架号模糊不清等问题,车主应先将该车送至西丽车管所进行刑侦验车,验车合格后提供刑侦验车单原件方可报废(若有需要,我司可提供一定协助);  D、报废车辆若有违章或违法记录的,需先行处理、消除后方可进行报废。  E、车辆若遗失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或铁牌的,需登报声明作废(可代办)并将登记发票复印件及当份报纸交我公司。  三、联系拖车及入库  1、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在严格核对报废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查看车型是否相符、双号是否有凿改迹象、车辆配件是否齐全后,予以决定是否拖车。  2、符合上述条件的,将由我司业务部指定人员派出拖车,拖车员必须如实登记拖车地点、拆件情况,拖至报废场地后由场地保安员确认签字。对于在深圳境内(包括关外)并且能拖的报废车辆,我公司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  四、报废资料交接与开票  报废车辆在我司场地入库后,车主可携上述报废材料直接至我公司西丽办公室交接及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收购发票、领取相应的残值款项。根据相关规定,现阶段我公司报废车辆的残值计算以450元/吨为执行标准。  在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时由接单业务员电话查询该车的违章、违例情况,并通知车主处理。由开单员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第二联上注明查询日期、结果以及进场日期。  五、后续事项  1、车辆报废程序自开票后需要1-3个月不等的时间方能办结(根据不同车型而定),此期间车主若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查询需求,可联系我司经办业务员或直接致电26795111。  2、车管所开出《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将电话通知客户取单,至此,所有报废手续办结。  六、其他:  1、业务范围:我公司仅代办报废车辆在车管所的销户手续,其他的有关附加费、营运费、车船使用税销户及有关定编等手续均由车主自行办理。  2、疑难问题解答:(1)若车辆被抢盗的,应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回执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直接交西丽车管进行车辆销户。(2)除车辆被抢盗外,车主无法提交报废车辆的(如私自处理或出售或车辆被扣被押的),无法办理正常报废手续。  3、费用:我公司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但是在办理车辆报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效的、额外的费用,均按发票金额由客户自行承担。(如登报费、违章处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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